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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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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须知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7/6/9

搬家须知

1、客户在搬家的前一天,请到大楼物业部门开好物品出门放行证明;并请不要选择在搬家同一时间预约房东结算房租押金等事宜。

2、车型基价含5公里以内路程。超过5公里以后按每公里7--10元收取。长途另计。本单登记的基本内容为单车次价格,超过一车在单中另行注明收费,如客户自备车辆价格面议。

3、如遇巷道,卸装停车离楼道10米内不收费;10米以外,每米加收5元。特殊物件吊运(如大沙发、大床垫、挂画等无法从楼道和电梯搬运的,只能将物品从客户窗台或阳台吊装进入),按每层每件30—100元。等候费1小时一档,每档100元,不满两小时按两小时计算。长途搬场运输伙食费、过路、过桥费由公司承担。

4、客户在搬家过程中要求中途停车他处装货,多装一处或多卸一处,顺路加收80-100元,不顺路的按实际情况面议。拆装办公家具、空调、生活家具、屏风等按收费标准另行计费。搬迁过程中,造成的物品损坏,由我们公司论质赔偿。

5、贵重、超重及易碎物品:保险柜、空调、钢琴、红木家具、易碎、难搬、液体、精密仪器等物品另外计费且必须事先告知声明,以便公司安排人工做特别保护处理。现金及贵重物品由客户自行保管。以上特殊物品须提前向公司说明,同时按公司标准另行收费。同时客户贵重物品须打包、上锁或客户自身随身携带。

6、有单件货物100公斤以上适当收费(起价30元),如书籍文件资料较重物品等,如数量较多,适当加收费用。因客户原因终止搬迁或改变搬迁时间须提前一天通知公司,如未事先通知,客户承担相关损失费。

7、加车费:居民搬家客户搬运量超过一车,从第二车起予以适当优惠。搬迁完成后务请客户如实填写收费额并验收签字,反馈服务质量,保障客户利益,协助监督公司工作。

8、上海市区短途搬家过程中过路费由客户承担,长途搬家过程中过路、过桥费由公司承担;小区或大楼停车费均由客户负责支付。

9、大型公司搬迁或工厂仓库搬家在10车以上,由资深业务人员上门评估报价。如客户对搬迁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,可在验收单上留言或直接拨打公司客户受理电话021-56959997,公司将认真对待并尽快反馈给您。

10、 预约时客户应如实提供搬迁楼层、巷道环境等。如客户填报不实或有附加费项目拒绝加费(如超重费、资料文件超多费),公司有权拒搬或增收费用。恕不提供其它专业性作业及违反常规的作业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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